2017年2月,辽宁大禹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盘锦女娲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和辽宁九鼎宏泰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因在招标活动中,提供虚假的铁路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被中国铁路总公司认定属企业行为类重大不良行为,全部暂停合作关系12个月,并被纳入年度信用评价。
在招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其目的必然是希望将不合格的产品顺利输送到项目现场,产品质量不言而喻。在建筑防水行业乱象丛生的当下,失信经营已成为家常便饭,劣质产品的大量生产,虚假检测报告、虚假产品信息的一再曝光,将本就备受大众关注的渗漏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
早在2016年12月,天津市奇才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和辽宁东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就因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合同业绩,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合作关系12个月,上榜通报批评的背后体现的是当下项目工程负责人对防水质量重视程度的节节攀升,失信经营无疑是自掘坟墓。
原文通知如下: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2016年12月份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铁总物资函〔2017〕113号)
总公司所属各企业,各铁路公司:
2016年12月份共有9家供应商存在不良行为,其中:一般不良行为2家,较大不良行为1家,重大不良行为6家,分别是: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供应的聚氨酯防水涂料经抽样送检不合格,认定属产品质量类一般不良行为;衡水亚欧软管有限公司供应的中埋式橡胶止水带及背贴式橡胶止水带经抽样送检不合格,认定属产品质量类一般不良行为;山东诺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诺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擅自更换组部件,认定属企业行为类较大不良行为;无锡市德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参加声屏障招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检验报告,认定属企业行为类重大不良行为;株洲市永胜铁路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参与网上竞价活动中,提供的授权书复印件涉嫌伪造,经书面催告仍拒不提供原件供核实,认定属企业行为类重大不良行为;河南昊通路桥工务机械有限公司在参加尖轨降低值测量仪竞买采购中, 提供伪造的授权委托书,认定属企业行为类重大不良行为;辽宁大禹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盘锦女娲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和辽宁九鼎宏泰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在招标活动中,提供虚假的铁路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认定属企业行为类重大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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