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天等县环保局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排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环境质量得到稳步改善。
2015年,天等县环保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实施了《天等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春雷行动”、环境安全夜间交叉突击检查、环境安全专项整治“亮冬计划”等系列行动,共出动100多人次,对全县制糖、水泥、污水处理厂等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
针对在大排查、大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天等县环保局加大环境执法监管,推进环境问题整改,彻底消除环境隐患。2015年以来,天等县环保局转移或责令转移处置含铬废渣432.4吨,责令制糖、水泥、锰矿等5家相关企业停产期间妥善处置其厂区、生产过程、生产余料等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消除了安全隐患。
此外,天等县环保局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从重从快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天等县环保局2015年联合乡镇政府、水利、工商、渔牧等相关部门,取缔不合规生产企业3家;共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7份,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停止生产企业2家,停止建设企业1家,立案查处企业1家,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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