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市民举报反映,在庄行镇东街55号附近有4家店铺无证销售猪肉。镇食安办工作人员、市场监管所监督员接报后立即进行排摸、告知无果。经镇食安委研究决定,由镇食安办牵头,联合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经发科、城管中队、农业中心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的安全。
1月29日上午,相关执法部门共计12余人冒雨前往庄行东街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对4家无证销售猪肉的店铺一一进行了检查,并告诫业主无证销售猪肉是违法行为,要求其不要在继续销售并将立即将所有的猪肉收起来自行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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