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组建质量发展委员会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记者王 梅)12月21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将陕西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调整为陕西省质量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通过构建起强有力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推动陕西经济社会进入质量时代,实现陕西高质量发展的确定目标。
陕西省委、省政府着力构建领导有力、运行高效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对陕西质量强省战略实施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方案》明确提出,由陕西省委和省政府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省质监局承担,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认真落实。
《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更加健全,质量技术基础更加扎实,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0年,质量总体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梯队,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其中,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区域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基础上,明确要实现“城乡发展质量成效显著”“质量技术作用充分发挥”的发展目标。
《方案》要求,城乡统筹一体化加快推进,城市主体功能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政府管理运行水平明显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显著下降。不断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更加有力。
根据确定的目标,《方案》提出了15项重点任务,涵盖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城乡发展、区域质量水平;与品牌相关的品牌建设、品牌创新和保护;与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相关的标准化水平、计量基础建设、完善合格评定体系和深化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以及全面质量监管、健全质量共治格局、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其中,加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明确提出:“推动陕西省检验检测集中园区建设。要大力发展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推动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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