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卫医发〔2018〕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转变药学服务模式,提高药学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要,现就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药学服务重要性的认识
药学服务是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药师是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医务人员,是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实现安全有效经济用药目标不可替代的专业队伍。药师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是卫生健康系统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药学服务,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药学服务模式转变,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探索构建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药学服务体系,促进新时期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分级诊疗建设,构建上下贯通的药学服务体系
(一)统筹分级诊疗整体推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构建医疗联合体、推进分级诊疗工作中,要将药学服务统筹考虑,纳入整体工作安排。加强医疗联合体内药学服务体系建设,确定不同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定位,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医疗联合体药学服务整体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药品供应目录衔接。以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强基层为重点,加强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用药衔接,逐步实现区域内药品资源共享,保障基层诊疗、双向转诊用药需求,方便群众就近取药。鼓励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疗共同体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做好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作,以全面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为基础,推进实行统一的药品供应目录,实施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三)促进药学服务向基层下沉。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内的药学服务标准或规范,构建统一供应药品的知识库、处方审核的规则库,实现医疗联合体内药学服务、药品信息的标准化。牵头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通过进修培训、对口支援、远程会诊等方式提高其合理用药水平,尤其是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用药指导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医疗联合体内药学服务连续化、同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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