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就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以下简称国办)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就如何落实《通知》要求,记者采访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
问:您认为,国办印发《通知》,部署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什么意义?
答:今年8月以来,辽宁沈阳沈北新区、河南郑州经济开发区、江苏连云港海州区、浙江温州乐清市、安徽芜湖南陵县先后发生5起非洲猪瘟疫情,这是非洲猪瘟首次传入我国。全国防控形势十分复杂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按照《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全力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目前相关疫情已得到有效处置。尽管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感染人,对公共卫生安全不构成直接威胁,但该病对养猪业威胁巨大,是世界范围内养猪业重点防范的疫病。该病发病率、死亡率高,对我国经济社会可能造成较大的危害。从目前情况看,此次疫情的病毒污染面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后续疫情形势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另外,该病在我周边国家长期流行、不断扩散蔓延,再次传入风险依然很大。我国是全世界最大的猪肉生产和消费国,生猪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意义极为重大。国办《通知》的下发,必将为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有效推进非洲猪瘟根除工作全面展开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问:能不能介绍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答:《通知》主要从落实地方动物防疫责任、严格开展疫情处置、加强监测排查、强化重点防控措施落实、确保市场供应安全、提升动物防疫能力和水平、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以及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八个方面,对下一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强化防控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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