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等级有了详细划分,美丽乡村有了评价标准
六百四十六项国家标准发布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646项国家标准,涉及道路交通、可持续发展、海洋探索、养老服务等多个领域,以推动社会的安全建设和有序发展。
102条要求,填补养老机构等级划分标准空白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对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提出102条要求,填补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的空白。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处长李邦华表示,此标准的发布有利于增强机构等级透明度,方便老年人选择满意的养老机构,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介绍,民政部2017年一共整治了养老机构19.7万处的服务隐患,2018年整治了16.3万处的服务隐患,其中一些隐患更多的是遗留多年的问题,民政部协同各方面努力解决了这些“硬骨头”。“通过这些问题的解决,现在养老院涉及到的安全质量隐患问题90%以上得到了解决。目前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已全面取消,养老市场全面放开。”
高晓兵表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民政部扮演的角色从事前审批变成了事中事后的监管。“我们对不同经济主体的监管标准是公开、透明的,我们也会寓监管于服务当中,更好地为各类市场主体办好养老机构提供服务,同时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土地、养老院消防设施、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强合作,出台相关政策,并鼓励各类民营企业参与公办养老院改革。”
美丽乡村有了评价标准
在可持续发展领域,市场监管总局还发布了《美丽乡村建设评价》国家标准,提出了美丽乡村建设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计算方法等,便于更好地引导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还老百姓绿水青山。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日前在发布会上介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任务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已经有了良好的开局。但是与此同时,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仍然突出,乡村振兴还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市县的重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人、地、钱”瓶颈制约还需要破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领域欠账比较多,农民主体作用也有发挥不够的情况等。“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要素支撑和制度保障,明确乡村振兴战略的思路、方向,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多个领域多项标准发布,保障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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